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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12日 星期日

【例會#13】防制海盜之法制實踐與區域合作

【文 /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研究所研究生.張詠如】

索馬利亞歷經連年內戰,雖經國際社會多方努力,但因索馬利亞境內仍處於動亂狀態,於2004年12月在肯亞成立的「索馬利亞過渡聯邦政府」始終未能遷回國內,直至2007年3月才正式遷回現在的索馬利亞首都摩加迪休。

截至目前為止,索國大部分地區,仍處於派系交戰狀態,現雖有選出過渡政府,但是各地方勢力仍蠢蠢欲動,各項司法、經濟、建設等機關也因內戰停止運作,在無具功能性之中央政府前提下,亦無對外政策可言。

根據聯合國毒品與犯罪辦公室於2010年5月所提出的報告顯示,在索馬利亞海盜挾持事件中,攻擊並成功劫持船舶後,每個海盜可分得美金15,000元,而每次事件的贖金和過去案件相比也同樣增加,在海盜贖回人、船的要求下,2009年總計全球支付的贖金接近1億美元,海盜獲得高額贖金後,在當地可以過著奢侈生活,更造成索馬利亞人在不知如何求生的情況下鋌而走險,加入海盜行列。

另外,索馬利亞海盜所要求的贖金總額,在船公司或某些政府眼中,遠低於船舶價值,更遑論是船員性命;雖然國際航運協會海事理事會表示,支付贖金只會使局勢惡化助長海盜氣燄,呼籲最好拒絕支付贖金,但該組織也承認除了支付贖金外,似乎不太可能有其他的援救與干預方式,也因此在人命無價和船舶利益權衡下,大多數航運公司在面臨索馬利亞海盜威脅時,仍多以支付贖金為妥協方法,無形中成為對海盜行為的一種鼓勵。

本次例會深入淺出探討海盜防制議題,特別感謝台北集賢扶輪社提供例會演講內容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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